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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致全市高校大学毕业生的一封信
2020-03-30 14:32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受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征兵工作推迟到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上半年应征报名信息自动接转到下半年,下半年应征报名已经开始,9月10日起运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9月1日。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无数“最美逆行者”没有退缩,挺身涉险,仗剑啸行,这种为祖国分忧、为人民健康奋斗的家国担当,正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奋进发展的脊梁。大学生是天之骄子,国之未来,疫情当下,2020年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们错失许多毕业季的面试双选,投笔从戎,参军报国,既是响应国家的号召、无尚光荣,又是就业现实的筛选,斟酌思虑,勇敢肩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做出青春无悔的选择,在军队这个革命大熔炉中,加钢淬火,实现由青年学生向“四有青年”的转变;拼博进取,实现由大学校园志存高远走向实干追梦、创新铸梦、人生圆梦的道路。

立志报国参军的适龄青年学生,克服疫情影响,继续完成当下学业,掌握征兵政策,做好身体准备,让我们趁年轻,有梦想、有热血,投身军营,谱写人生最华丽的诗篇。

为帮助大家掌握政策,我们整理了2020年征兵相关政策,大学生参军两年经济待遇近20万元,还有转士官、提干等部队长期发展机会,退役后有升学、就业扶持等待遇,详细内容请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和“长春征兵”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答疑解惑。

一、经济待遇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年按照入伍地上年度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的标准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020年入伍两年优待金约8万元。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义务兵按照服役年限每年4500元标准发放,士官在义务兵发放基础上,每多服役一年增加1000元。2020年入伍两年退役经济补助9000元。

3、大学生退役士兵奖励金。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的大学生,由入伍地县级政府按照大学毕业生每人1.8万元、大学在校生和新生每人1.6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4、普通高校学生入伍和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学生以及退役1年以上考入普通高校的退役士兵实行教育资助。其中,在规定的年限内,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和学费资助的资助额度,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5、部队服役期间津贴补贴。义务兵第一年每人每月1000元、第二年每人每月1050元津贴,选晋士官后每人每月领取工资,下士(第三年兵)约5600元、中士(第六年兵)约7000元、上士(第10年兵)约8070元。每年进行增档增资,不同地区、不同岗位还有地区和岗位津贴补贴。从下士开始,每月按月工资收入的12%领取住房公积金、按基本工资的40.94%领取住房补贴(下士最低1270元,中士最低1590元,上士最低1890元)。同时,服役期间,享受探亲休假、免费医疗、退役养老医疗保险等待遇。

6、退役复员费。义务兵两年退役基本复员费、保险和职业年金总计约4万元。

二、升学和就业扶持

1、升学政策。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条件的退役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普通高校“专升本”教育考试,录取比例不低于50%。其中:服役期间荣获1次优秀士兵奖励的,可免试录取;符合条件的退役高职(高专)毕业生报考成人本科院校的,可免试录取;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可免初试。

2、就业扶持。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大学生士兵参加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时,要安排不限专业条件职位的5%到10%比例名额专门用于招录。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要安排不低于当年招录计划20%的比例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5分政策。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要全部在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

3、自主创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每户每年按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标准依次抵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从事自主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吸纳退役军人达到规定比例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贴息。

三、部队发展

1、符合条件的现役士兵可以报考军官学校。①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政治条件;②义务兵服现役满1年,士官满两年,不超过3年,且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截止当年6月30日);③身体和心理健康,未婚。

2、符合条件的大专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军官学校。①参加高考、经省级招生办统一录取、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且学籍信息在教育部高校信息数据中心注册;②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少数民族士兵可放宽1周岁;③被评为优秀士兵或受到旅、团级以上单位表彰或担任班长、副班长职务;④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

3、符合条件的现役士兵可以报考士官学校。①政治思想坚定,现实表现好;②立志献身国防;③具有高中以上(或同等学历)文化程度;④义务兵服现役满1年以上,士官满3年以下(截止当年9月1日);⑤专业技术熟练,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⑥身体和心理健康。

4、符合条件的优秀士兵可以保送入学。①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立志献身国防事业;②中国共产党党员;③遵纪守法,服从命令,听从指挥;④表现突出,军政素质兼优,有较高的群众威信;⑤在推荐单位担任班长1年以上,技术尖子须在本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组织指挥和管理能力;⑥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⑦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⑧必须获得1次二等功或者2次三等功以上奖励;⑨选拔对象年龄不超过25周岁,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驻边远艰苦地区部队少数民族选拔对象,可放宽到26周岁。

5、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可以提干。①基本素质。政治立场坚定,军事素质过硬,文化基础扎实,有发展潜力,自愿献身国防事业,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或者入党积极分子;②学历要求。大学本科毕业的,主要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办公室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人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也可以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三批录取、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下简称三本)且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毕业生;③专业要求。男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推荐对象专业不限。④入伍时间。截止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⑤现实表现。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⑥年龄。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被树为重大典型、表彰为英模人物的,驻国家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且为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岁;⑦身体心理。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标准。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列为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对象。

①是中国共产党党员;②担任班长或者副班长的;③获得三等功或者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的;④国家“211工程”院校毕业的;⑤军队建设急需的国家级或者省部级重点建设学科毕业的;⑥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⑦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一批录取的;⑧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取得双学士学位的;⑨在师以下作战部队或者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服役的。

7、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优先选取士官。其中大专以上学历选取士官后军衔直接晋升为中士军衔,提前增加两个军衔档次。

四、征兵程序

1、网上报名。2、初检初考。3、体检政考。4、走访调查。5、预定新兵。6、役前训练。7、张榜公示。8、批准入伍。

报名请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了解相关资讯请关注“长春征兵”公众号。

长春市及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

长春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431-86136013;

榆树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431-86136706;

农安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431-86136734;

德惠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431-86136755;

九台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431-86136779;

双阳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431-86136784;

朝阳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431-86136805;

宽城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431-86136826;

南关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431-86136854;

二道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431-86136865;

绿园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431-86136888。

                                                                 长春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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